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假借 “服务老人”“关爱老人” 之名,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养生、投资理财等特点,获取老年人的信任,以产品推介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给老年人及其子女、家庭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养老服务骗局和套路】
话术:1.本养老机构郑重承诺,即日起签署《服务协议》,将享受7折购物优惠,附近商超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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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投资公司在未获得金融资质的情况下,向中老年人群宣传某在建养老公寓,以发放会员卡、福利补贴、给付利息回报为诱饵,与大量老年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收取大额服务费用进行融资,后该公司因资金问题停止营业。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该公司总监熊某某、副总监何某某,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人数众多,数额巨大,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四年,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温馨提示】
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谎言,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送出去”。多关注各种新闻媒体、社区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宣传,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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