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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2-09-16 08:40:3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近日,中共黄南州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共四个方面19条具体内容,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细化为具体制度机制和任务措施,充分体现了“检察元素”与“黄南元素”有机融合。内容包括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黄南检察发展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黄南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和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并分工落实到32家州、县(市)两级单位。

《责任清单》呈现突出政治统领、坚持精准定位、聚焦突出问题和强化责任落实四大特点,结合黄南实际,细化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一是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对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保障等提出要求,逐条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形成一体落实格局。二是跟进落实新要求。把党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融入黄南特色,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等。三是突出黄南检察特色。要求黄南检察机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认真落实青藏高原、黄河上游(青海段)等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加大法律实施环节藏汉双语普法力度等,进一步推动黄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黄南检察机关将以出台《责任清单》为契机,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以更强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为全面建设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打造共同富裕黄南样板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