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
助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海晏县检察院 勉海虹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坚守人民情怀,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以有效举措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海晏县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立足检察职能,努力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贡献了检察力量。 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了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具有影响力,彰显品牌效应,海晏县检察院本着打击和保护并行的工作理念,建设了海晏县校外学法基地—“春蕾工作室”,寓意青少年在检察蓝的护航下健康成长。工作室内配备了多媒体,法律咨询,询问,讯问等功能区,并设置了普法案例、书籍、光盘和视频,竭尽所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帮教关护、权益维护并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的亲职教育服务,构建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有形载体。 以“春蕾工作室”为平台,护航开学季。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在疫情防控和未成年法治宣传工作中本着“两不误”的目标,海晏县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开启了检察官普法进校园新模式,线下在工作室内精心制作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校园暴力”、防止校园欺凌等检察官释法微视频网络课程,课程篇目紧贴学生需求制作,联合海晏县教育局通过新媒体向全县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在辖区内12所中小学校陆续播放。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海晏县检察院持续加强与多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县公安、卫生、民政聚焦重点领域,将学校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作为主攻点,对辖区多家医院、诊所、网吧、宾馆以及现场走访、查阅住宿登记台账、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摸底排查,并对宾馆、网吧等法定代表人、员工进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普及,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落实。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作为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方式,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立足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录制强制报告制度精品法治宣传课程视频,并依托“两微一端”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宣传,以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让伸向孩子的“黑手”无所遁形。 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开展在校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为加强预防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和落实在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海晏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公安局加强对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监督落实,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优势对辖区内12所中小学、幼儿园共计858名教职员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到的相关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登记,科学做好预防性侵害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努力为辖区内在校学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深入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海晏县检察院紧盯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网络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的联合协作,深入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在校园内外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全面排查电子烟线下销售实体店并逐户登记建档,严格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某无证商户因违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被处罚款2000元。这一案件的查处是“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成果的巩固和延伸,忠实履行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检校合作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开展校园安全维稳排查。海晏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加强与县教育局的外部协作,守护学校安全的“生命线”,对辖区内1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了学校的校舍安全管理情况,从严排查教学楼安全、操场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安全、校园电源、线路安全等情况,给各学校的教职员工在思想上、行动上引起了高度重视,对维护学校维稳,确保校园安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防范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地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海晏县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福祉的宗旨和追求,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始终秉持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高度,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工作,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