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西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视频会议精神和西宁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措施。
会议指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是在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全省人民满怀豪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信长星书记代表十三届青海省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高度概括了过去五年发展积累的经验,明确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作出“八个坚定不移”工作部署,对于团结动员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万众一心、攻坚克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重大意义,明思路、定举措、抓落实,确保党代会精神在西宁检察结出硕果。一是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准确把握省党代会精神的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制定务实有效的学习计划,明确列出时间表、责任人,推动检察人员通读报告原文、掌握全部内容、吃透主要精神。各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跟进学、全体检察人员深入持久学的良好局面。分层分类开展好宣传解读,邀请省市宣讲团成员和有关专家为检察干警宣讲党代会精神,院领导带头深入联点基层院、联点企业、乡镇及分管部门、所在支部开展宣讲,第一时间转载党代会的文件、学习解读文章,推送干警学习心得,宣传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热潮。二是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自觉肩负起推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重大责任。把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贯通起来,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融入省市委中心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检察办案助力筑牢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西宁市“暖企稳商纾困”行动方案》,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助力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综合运用刑事检察、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努力构筑多元化生态环境检察体系。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办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西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贯彻省党代会精神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和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巡视整改“回头看”、西宁市委“五种能力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信长星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等近期重点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关注重点案件办理,依法从严从快办好“马某等三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8·04木里煤矿系列案”“7·13长海医院专案”等重点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殷切期盼。高效办好群众信访案件,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依法办理涉安全生产重大案件,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项督查准备,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抓好业务数据分析运用,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强弱项、补短板、求极致,以业务指标倒逼办案质量提档升级。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定不移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锲而不舍改进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的优良作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学习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代会精神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