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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检察院运用“四项机制”助推全市农用残膜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01 09:58:0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海东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海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与民心所盼,针对农用残膜不及时清理、回收、处置,大量农用残膜散落田间地头、沟渠河道、村庄周围、交通沿线,危害土壤生态的“白色污染”问题,能动履职,主动出击,运用“四项机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用残膜清理、回收、处置工作,有效消除了农村环境污染,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一体办案”见成效。海东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两级院上下一体联动,由海东市检察院靠前指挥,六县(区)院分赴公益损害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办理案件,全面加强了对市、县、乡多层级监督,实现全市范围内监督的全覆盖。

“部门联动”聚合力。对农用残膜污染问题,作为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农村局有监督主体责任,作为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生态环境局,也应该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办理案件,海东市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农业农村局制定整改方案,下发通知,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发出商请函,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排查整治,形成上下纵向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联系,协商配合,信息互通,横向联动,助推了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纵向发力+横向联动”,在公益保护方面凝聚合力,形成同心合力保护公益的格局,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诉前磋商”提效率。为提高办案效率,海东市检察院化繁为简,充分运用磋商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尽快履职。立案后,通过与被监督行政机关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磋商,释法说理,互通交流,引导、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从而达成共识,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人民监督”助办案。为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确保案件取得实效,海东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全程参与案件的办理。在线索评估中,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和志愿者通报案件线索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在立案过程中,充分采纳人民监督员和志愿者的意见建议,作为办案的重要参考依据;在督促整改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志愿者参与跟进调查,实地了解农用残膜清理、回收、处置情况,使人民监督员和志愿者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人民监督员和志愿者全程参与办案,不仅有利于人民监督员和志愿者真正发挥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多的办案思路,更重要的是通过人民监督向全社会宣传了检察公益诉讼,扩大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参与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