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4月1日,海东市检察院邀请西宁市城西区文泽公益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家庭教育指导会上,检察官全面分析了涉案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侵害的原因,要求家长主动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不能因务工、无时间、无精力等原因而对孩子放任不管。要及时掌握孩子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教育和疏导。检察官向家长说明了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职责。西宁市城西区文泽公益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从着力解决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主体意识不强、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角度,采取绘画心理分析与萨提亚家庭治疗模式,对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了一对一的心理疏导、亲子关系分析与改善建议,并向家长赠送了关于家庭教育的书籍,建议家长认真阅读后运用到具体的家庭教育中。通过交流与指导,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深刻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表示受益匪浅,今后将加强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交流,改变以往的教育方式,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海东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并为涉案家庭提供情感疏导、帮扶救助、家庭治疗、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监督落实《督促监护令》的各项要求、改变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引导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
检察官说法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指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督促监护令”是指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并以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