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下载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地方动态 > 正文

地方动态

凝心聚力 践行使命 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公益诉讼检察新成效——2021年度西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盘点

发布时间:2022-01-20 14:33:3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21年,西宁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自觉扛起服务保障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检察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部署安排,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切入点,积极转变工作理念,突出工作重心,紧紧围绕社会关心的热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等“4+5”领域,办理了一批涉及乡村振兴、民生热点、生态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4件,立案2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5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求,用扎实的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检察公益诉讼 守护美好生活

 2021年以来,西宁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检察监督职能,转变理念夯实举措,把公益诉讼与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助推乡村振兴等结合起来,务实担当,苦干实干,以感恩奋进、拼搏赶超的崭新姿态,在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方面彰显公益诉讼检察新成效,为建设现代幸福美丽大西宁贡献检察力量。今年西宁市检察院摸排案件线索31件,立案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回复2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

积极履职尽责,护航“舌尖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西宁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探索实践,办理全省首例知识产权类食品安全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28件33人,探索提出3000余万元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此案的办理充分发挥了民事公益诉讼的追责功能,通过对侵权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通过加大其违法成本,对潜在的违法者产生震慑与警示作用,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同时有力净化了消费市场,切实维护了人民福祉。

主动担当作为,助力服务“三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在助力服务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建设、保护农民权益、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市检察院聚集“三农”领域,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在西宁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服务‘三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摸排线索,共立案18件,与行政机关磋商11件,累积清理固体废弃物95余吨,拆除违法建筑10处,违法堆砂场3 处,清理违法占地面积约120余亩,拆除砖混及彩钢建筑约2500余平方米。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人居水平方面,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乡镇乱搭乱建等问题,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助推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为群众解难事,守护脚下安全。电梯安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关系生命安全和民生保障,针对西宁市电梯投诉量居高不下,电梯发生故障困人、停梯等各类问题相继发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西宁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电梯安全运行存在较大隐患的,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西宁市检察机关针对城区内部分窨井盖缺失、破损,部分盲道不连续、不畅通、不合规等情况,积极参与排查道路存在安全隐患78处,发出检察建议4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强化宣传力度,扩大公益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推动公益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今年西宁市检察院积极运用“两微一端”、新闻媒体,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同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宣传,联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典亮生活•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接受法律咨询。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六五环境日暨保护湟水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运用多媒体宣传手段,以拍摄宣传片等形式多角度宣传公益诉讼,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

奋进新时代,服务新发展。西宁市检察机关将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作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巩固办案成果,稳数量、提质效,并通过办案获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更加充分地彰显制度效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应党和人民新要求、新期待,为人民美好生活,奉献应有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