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检察院始终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着力探索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党建+”模式,围绕生态保护、社会治理、服务民营企业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打造了一批优质的检察产品,创立了一批检察品牌,有效深化了“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
品牌一:法治+思政 “未”你护航党建品牌
海北州检察院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立德树人机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职责扛在肩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主动作为,全力打造“法治+思政,‘未’你护航”工作品牌。通过红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对红色文化的思想认同,端正价值追求,帮助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助力培养“爱国、爱党、遵纪守法”的新时代有志少年。
海北州检察院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切实让海北红色资源优势鲜活起来,将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搬进全州中小学、幼儿园。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建国72周年之际,党员干警和入党积极分子组成宣讲团,编排音诗画情景剧,开展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为主题的专题宣讲,6000余名师生受益。音诗画情景剧演绎了《红岩》故事中江姐带领姐妹们在狱中绣红旗,畅想新中国美好明天的片段、“两弹元勋”郭永怀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保护机密文件的片段、“时代楷模”尕布龙对党忠诚、廉洁奉公的赤子之心片段和弘扬抗疫精神及保护英烈名誉的公益诉讼案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树立维护英烈名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厚植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促进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取得了良好效果。
针对幼儿、小学生、初中及高中学生的心理、生理发育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及安全教育宣传。在六一前夕,海北州院检察干警编排人偶剧,在海北州第一幼儿园开展了预防性侵、诱拐等不法侵害相关知识,让幼儿在观看生动剧情的同时,接受安全教育;向中、小学生开展“两法”及防止校园暴力、预防性侵等相关宣传,在暑假前期开展禁毒宣传及校外安全常识宣传。海北州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未检预防工作,开展一般预防55次,受教人数26824人次。
品牌二:党建+我为群众办实事之解决巡游出租车计价不规范问题
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实践活动,以“党建+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推动党建与公益诉讼业务融合发展,聚焦民生检察,守护“大美青海、梦幻海北”旅游品牌。针对海北州部分巡游出租车不依法安装计程计价器存在随意要价、不计价收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海北州检察院全面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从挖掘线索、找准关键、多方联动“三点”发力,解决海北州巡游出租车行业收费不规范问题。获得中央督导组、省委书记、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和州长的高度肯定。
依法履职挖掘线索找准“切入点”。注重挖掘线索引导监督,结合司法办案,分析研判出租车行业乱点乱象,推动开展行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
深挖根源找准关键定位“着力点”。 针对发现的问题,海北州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源上弄透,从问题上细究,注重厘清监管部门、运营企业、个体经营者三者职责,提出积极稳妥解决方案。经对全州四县出租车运营企业及出租车经营者深入走访,提出“新老区别逐步更替安装计价装置,召开听证调整价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政府牵头资金支持为企业购置安装计程计价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四条建议措施,研究制定依法计价收费的可操作解决方案。
强化协同多方联动把握“发力点”。针对出租车行业乱点乱象暴露出来的监管履职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出租车行业经营者缺乏自律,以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积极拓展检察职能,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关于促进海北州巡游出租汽车依法计价收费征得州人民政府支持的函》,得到海北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海北州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响应检察监督,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计程计价器工作的通知》,海北州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海北州巡游出租车依法计价收费具体措施意见》,从推动依法安装计价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协同相关部门配合、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执法监督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严执法、强监管促进相关主体依法规范开展运营活动。2021年8月1日前海北州所有巡游出租汽车均依法安装计程计价器,完成对487台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工作并将检定合格的出租车投入运营。
品牌三:党建引领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
海北州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以党建为引领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打造“司法救助+乡村振兴”品牌,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贫困信访人、未成年人、特殊人群进行司法救助,运用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多元化救助方式,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解民忧、解民困,作为为民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感受到司法温情。2021年海北州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17人,共发放国家救助金55.14万元。
公开听证架起司法救助“暖心桥”
被救助人田某与原告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以田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安装的热水器是不合格产品为由,判处田某给付原告货款8万余元,因田某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缺乏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没有偿还债务能力。海北州检察院收到田某的救助申请后,依法公开审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根据检察机关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的规定,本案由检察长包案并主持公开听证,根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被救助人意见,决定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上报审批,予以救助。通过此次公开听证,有效化解了长达十多年的信访矛盾,被救助人对听证会的结果表示非常满意,签署《承诺息诉罢访协议》,从而达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该案是海北州检察机关救助的第一起因民事纠纷致贫案件,在海北州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
扶贫协作架起司法救助“联络桥”
海北州检察机关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度参与服务乡村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主动与扶贫、妇联、残联、乡镇基层等部门纵向沟通联系,拓宽线索来源,着力办好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经走访调查核实了解,对其中一名当事人家庭确有困难,涉及到女儿上学因交不起学费面临辍学的困境,及时与民政部门协调沟通,帮助当事人向民政部门申请到贫困救助金1万余元,当事人韩某某表示:“非常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扶危济贫,一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