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被不起诉人参加公益服务活动,以公益的方式反馈、服务社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近日,城北区检察院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七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决定的集中告知。在此之前,城北区检察院已召开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后经检委会决定,对七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公开告知后,办案民警逐一与被不起诉人签署文明交通志愿者承诺书,他们将在城北区各交通路口参与交通劝导工作,切身体会维护交通秩序的不易,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法律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城北区检察院检察官
汪慧娟:
让被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模式的探索,是通过教育感化的方式,让违法者变成普法者,以自身的志愿服务行为提高群众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性的认识,从而提升醉驾不诉案件的质效,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被不起诉人
李某某:
自从参加了公开听证会之后,非常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将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更加深刻的反省自己,最大程度弥补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踏实做事,遵纪守法,回报社会。
今后,城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尝试扩大公益服务适用范围,继续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升公益服务质效,依法履职,为法治平安北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