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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检察部

在鲜红党旗指引下致力当好守护“山宗水源”的公共利益代表

发布时间:2021-10-26 09:58:28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日前,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党支部喜获“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在青海省直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表彰大会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


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党支部成立于2019年4月,目前实有检察人员1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4人、检察官助理5人、书记员1人。该支部自组建以来,在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的有力指导下,始终深刻把握“检察机关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鲜明政治属性,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提升政治站位、把握职责定位、落实工作到位,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政治忠诚、组织过硬、务实清廉、争先出彩的先进党支部,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实现新跃升。


坚定政治立场永葆忠诚本色


该支部紧扣本部门担负的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定位,切实找准自身在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服务“一优两高”、服务党员群众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支部党建与检察业务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同向发展的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常态化推动学习型支部建设。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党员教育和组织生活的“第一课”,特别是第一时间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会上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支部政治生活,突出政治、贴近支部、联系实际,按年度、季度、月度对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具体安排,通过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三会一课”等形式,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工作要求,明确支部书记“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制度,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支部建在处室”的好做法,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培养锻炼,推动党组织与处室共融、党建与业务双赢。


党建引领业务实现深度融合


该支部将党建与业务双融共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结合支部特色和工作实际,打造支部党建特色品牌,通过党建品牌引领促进业务提升,结合年初部署、年中推进、年底总结等重要节点,切实做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将党建工作纳入干警绩效管理并作为党员干警述职重要内容,积极实行党建和业务“双述职”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协调深入发展。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实际,认真贯彻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先后部署开展助力守护长江黄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等专项公益诉讼检察活动。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24件,占公益诉讼立案总数的55.5%;督促挽回、修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毁损和占用的林地、耕地和草原8895亩,督促保护被污染的土壤928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79公里。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拍摄的记录片《民之法典》专题介绍了我省检察机关保护青海湖裸鲤的工作经验。积极助推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西部大开发助推新时代青海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实施意见,积极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措施,促进打好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持久战。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5件,通过办案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578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1012万元,督促收回其他积欠的国有财产341万元。服务创造高品质生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安心舒心放心。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501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的22.7%。通过办案,向销售假药和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个人索赔惩罚性赔偿金47余万元。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关于“积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探索办理人民群众关注的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要求,共办理拓展范围公益诉讼案件269件,其中公共安全领域97件、野生动物保护领域42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2件。通过办案,收回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03万元、公益赔偿金73万元,督促修缮英烈纪念设施34处,督促修复、更换破损、塌陷窨井盖277处。汇聚地方治理合力,先后与应急管理、人民银行、消协、交通运输等9家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公共安全、规范使用人民币图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道路交通领域野生动物保护等6项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会同省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健全黄河青海流域源头治理的工作制度。与省生态环境厅互派干部开展挂职交流,努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司法保护。会同省消协建立了全国第一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会同消费公益律师团积极探寻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的法治举措。我省建立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的做法,写入了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增进民生福祉践行为民司法


该支部把践行为民司法理念、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解难题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的重要举措,办理了我省首例行政抗诉案——曾某某不服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行政登记行为申请监督案,促成相关当事人圆满和解,一起诉讼“程序空转”严重、当事人积怨深厚、分歧甚大的“老大难”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效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全国百优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省检察院、省残联、西宁军事检察院和西宁公交集团会同检政军地多部门协作联动,积极落实残疾人、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线路的优惠、优待政策。省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某冷冻加工厂与某市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行政争议申请监督案,入选《2020年度中国行政检察发展报告》和全国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该支部还坚持讲好公益检察故事,厚植检察工作社会基础。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第46次“走进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之走进青海果洛齐心协力守护“三江源”,总阅读量达7.6亿次。成立“江源公益检察法治宣讲团”,先后深入西宁、海北、海南等市州和省直机关开展法治宣讲。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青海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各类新闻稿件500余篇,召开7次新闻发布会发布29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两微一端等方式,让党旗在弘扬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旋律中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