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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检察部

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1-10-21 14:55:0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充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2021年上半年,全省民事检察部门主动作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工作,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2021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170件,坚持严格规范办案流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在已办结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发出其他检察建议12件,通过在个案中践行审判权力监督和合法权利救济理念,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信心。二是发挥一体化机制效能,形成工作合力。全省民事检察部门构建起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一体化机制。省检察院通过加强对下指导、出台规范性指引、指定管辖、强化业务交流培训等方式发挥引领作用,积极稳妥运用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接访、公开听证、检察和解、公开答复等方式强化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质效。同时,密切与刑事检察部门沟通协作,实现线索双向移送,形成共同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力。三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西宁市检察院到西宁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宣传民事法律法规,精准对接民营企业法律需求。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依托成立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工作站”,以“点单式”服务新模式为青海塞奇食品有限公司、陈家滩产业园区送上法律服务。海南州检察院与青海洛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加强检企交流合作,既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又为汉藏语法律人才培养寻求科技支撑。海北州检察院向辖区企业印发企业涉法风险防控提示册,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为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增强制度支撑。西宁市检察院与西宁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检察工作联络站的意见》。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海北州门源县检察院制定印发《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


下一步,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省检察院有关政策要求,强化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意识,引领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强化案件办理效果,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