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妇联、团委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聚焦综合保障、突出保护重点、注重机制创新,努力构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统筹与社会责任落实有机衔接,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取得较好成效。
一、聚焦综合保障,夯实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省检察院与团省委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形成由省级部门牵头、重点地区试点、全省分层推进的建设路径。各市州检察机关分别与团组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建成未检社会支持体系35个,引入社工组织6个,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树州实现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全覆盖。二是试点示范引领。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地区,依托“荷华”心理健康教育基地,联合教育、司法、西宁市救助服务站、西宁市福宁医院创建4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打造4个辐射全区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示范点,挖掘、链接各类资源参与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构建“荷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格局,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综合救助案例荣获第四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十佳案例大赛第四名,为全省全面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供成功经验。三是保障人员经费。西宁市、海东市等地检察机关将未成年人监护支持、监护监督、监护落实、司法保护支持工作经费纳入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和运转。为确保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有序运行,省检察院联合海北州检察院、中华女子学院开展司法社工+未检专题培训,西宁市检察机关联合青海师范大学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讨会,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人员与专家学者、社工组织通过参加同堂培训、座谈交流共同研究探讨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二、突出工作重点,发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功能作用 一是聚焦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对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同步通过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做好在押帮教工作。与省司法厅等部门会签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保障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落实到位,引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配合做好社区教育矫治工作。二是聚焦涉未民事行政检察,联合团委、妇联、律师协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扩大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探索监护侵害案件“刑民一体”办案模式,运用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维护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共开展监护缺失监督21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三是聚焦涉未公益诉讼。省检察院制定下发《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流程》规范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青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28条意见推进涉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果洛州检察院聘请29名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发动社会力量发掘案件线索。西宁市城中区等多地检察机关与人大政协建立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转化机制,有效拓宽涉未公益诉案件线索。
三、加强协作配合,破解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难题 一是完善协作配合长效机制。与法院、公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团委、妇联等建立《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困难妇女困境儿童司法救助长效机制、涉未重大敏感案(事)件联动机制等制度机制,解决个案协作沟通难度大、效率不高的问题,推动未检社会支持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协作转变。二是加强涉未“一站式”综合保护。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共同制定《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全省检察机关共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13个,对被害人落实“一站式”询问151件,提供心理咨询或治疗227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6件,帮助复学转学5人次。黄南州同仁市检察院打造“一站式”办案中心,集讯(询)问、调查取证、身体检查、心理疏导、保护救助、预防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实现了侦查取证和保护救助的无缝衔接。三是协同打造两类基地。构筑“检、校、企、社”全方位、多元化的帮教观护基地14个,解决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专业性不强、外来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难等问题,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先后顺利渡过考察期,重新回归社会。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妇联、团省委在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市城中区仓门街街道石坡街社区、西宁市沈家寨学校打造青海省“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3个,通过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青年志愿者等参与观护帮教、教育矫治。打造多元化法治教育基地,全省检察机关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7个,依托法治教育基地联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467场,受众5余万人。 四、注重机制创新,构建规范专业未检社会支持体系 一是推进涉案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妇联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省检察院挂牌“未爱守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链接西宁、海东两地检察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协助开展工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和社区建立多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涉案家庭的教育指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提升家庭教育能力,2021年以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498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491份,通过家庭教育指导8名涉案未成年人考上大学。二是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综合救助机制。省检察院会同省妇联部署开展“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对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和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开展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帮助涉案妇女儿童走出生活困境,2021年以来,共救助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妇女36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36.24万元,与省妇联联合发布青海省“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典型案例9件,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影响力。三是探索建立多层次帮教矫治体系。省检察院制定《青海省检察机关专门学校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专门学校设立“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引入社工组织、青年志愿者对罪错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干预矫治。西宁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同打造“西宁市青少年关护接力站”,建立“检察+社工+咨询师+志愿者”的多元化服务团队,累计为全市2725名重点青少年建立关护五色档案,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69人,心理疏导1940人次,家庭教育1388人次,受益青少年4万余人。德令哈市检察院与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线上帮教,帮助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能力经验不足等难题。